7日,记者从2020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今年上半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严格执法监管,强化考核激励,深入帮扶指导,执法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其中,今年以来,共排查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103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02家,整改提升类1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
截至6月底,全市共抽查企业3052家次
严格履行环境执法主责主业,以重拳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为核心,强化工作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全力推进生态环境执法攻坚。按照“学先进、转作风、强执法”总要求,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暨春季环境执法攻坚行动实施方案》,3月10日至6月10日,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春季环境执法攻坚行动。
实施量化考核。严格执法责任制,对执法力度和效果进行量化考核。对措施不力、工作进展滞后的同志视情况采取提示提醒、约谈督促、向局党组提出免职建议等措施,强化压力传导,压实执法责任。向相关县(市、区)下发提示函4份,并对6个县(市、区)分局进行了提示提醒;每两周对各县(市、区)分局执法频次进行一次通报。同时,扎实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市、县两级24个执法单位全部按照省生态环境厅的要求,圆满完成上半年抽查任务。截至6月底,全市共抽查企业3052家次,发现问题193个,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处理。
集中查办典型案件。坚持“零容忍”,采取“硬措施”,集中查办曝光偷排偷放、超标排放、自动监控设施数据造假等有影响力和震慑力的典型案件。攻坚行动期间,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执法部门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037件,罚款2376万元。其中查办典型环境违法案件417件,处罚款2071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案件28件。
认真实施执法联动。统筹全市执法力量,采取混合编组形式,持续开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与市大气办“五组一队”联合对重点区域开展检查帮扶行动,对城乡结合部、重点区域重点涉气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与市大气办“五组一队”联合对大气办交办的扬尘问题进行了后督查,抽查复核问题300个,有效遏制了扬尘污染。
异味排查持续推进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和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异味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将异味污染排查贯穿环境执法工作始终,持续开展排查整治。
加强重点管控。对石家庄市三院、市人民医院、华药总厂原拆迁厂区等区域重点道路沿途VOCs特征污染物排放源进行排查,对发现的一个医院污水处理站异味、两个拆迁厂区异味依法依规进行了查处。在此基础上,市、区两级明确专人盯办重点管控点位,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对石黄高速与新元高速交口周边异味问题进行集中排查,针对发现的散煤复燃、企业异味污染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实施专项排查。成立异味排查整治重点案件工作专班,全面系统梳理自2017年以来全市异味排查综合整治工作成果,现场核实了主城区重点区域及石黄高速周边异味问题整改情况。重点针对省生态环境厅第一监察专员办公室交办的11起异味污染问题,采取“一厂一专班、一案一专档”措施,进行了全方位“体检式”检查。对重点异味企业进行了10次走航监测,获取监测数据11812个。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11家企业有组织排放废气中的异味污染物进行了现场同步监测。根据排查和监测结果,对存在的厂界无组织废气臭气浓度、非甲烷总烃超标,提取车间出渣间密闭不严、污水处理站调节池和总排口密闭不严,污水处理站臭气排空管道地面部分破损等问题依法进行了查处。
开展常态化排查。组织各县(市、区)完成对7个重点行业异味问题和露天焚烧、散煤禁烧两方面工作的排查,目前已进入整改提升阶段。据统计,共排查制药企业120家,石化企业1家,化工企业370家,印刷企业341家,塑料/橡胶制品企业956家,表面涂装与家具制造业1218家,餐饮经营单位1692家,总计排查企业4698家。对排查出的256个问题,督促企业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248个,正在整改8个。在秸秆露天禁烧工作中,制定下发了《石家庄市露天禁烧管理及奖惩实施办法》,规范了推送、签收、处置、反馈、奖惩程序,开展了排查评估和问题整治。同时组织开展了高铁、高速沿线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落实“三包三定”网格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对各县(市、区)红外线视频监控系统手机APP使用人员进行了培训,集中清理秸秆、垃圾、杂草、落叶等易燃物。
关停取缔类“散乱污”企业102家
根据不同领域的环境污染,统筹开展了五项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为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大气专项执法行动。开展2019-2020年秋冬季第四、五轮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以及重污染天气大气专项执法工作,共检查发现问题859个,立案处罚86件,其它移交当地政府或要求限期整改。
“散乱污”企业整治。经各县(市、区)政府排查上报和认真甄别核实,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清单内关停取缔类企业出现反弹和“两断三清”不到位问题;整合搬迁类企业未按要求进入工业园区和提升改造类企业整治不到位情况。2020年共排查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103家,其中关停取缔类102家,整改提升类1家。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
危废专项执法检查。6月12日,制定了《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废料废液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企业2720家,发现问题559个,移交当地环境部门立案30个,市级立案处罚问题数2个,其它问题要求限期进行整改。
臭氧管控。结合夏季特点,制定专项检查方案,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时段进行督导检查。自7月4日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月以来,市大气办联合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成立10个执法组,检查污染源782个,对394家企业进行了指导帮扶,督导检查发现问题279个,问题全部向当地政府进行了移交,要求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满足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的企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扬尘管控。配合市大气办持续开展集中的行动。6月份以来,对扬尘源精细化管控落实情况进行了常态化督导检查,发现387个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建筑施工扬尘和道路扬尘两个方面。目前,督导检查发现的扬尘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建立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加强疫情防控与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相结合,不断优化监督执法方式,深化完善“非现场”执法手段,有效促进企业自律。
严格落实差异化精准执法监管。严格禁止执法“一刀切”,做到“无事不扰、有事帮扶”。全市建立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共有企业458家,其中:疫情防控相关企业107家、民生保障类企业10家、战略性新兴企业143家、重点工程项目16个、重点出口企业182家。按照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在双随机系统中,对纳入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的40家企业调整设置为一般企业,减少现场检查频次。
认真开展在线监控系统监管执法。重点围绕“双在线”监控平台推送数据,以长期监测数据超标排放、严重超标排放、长期在线数据异常等排污单位为重点,组织专项抽查。市级执法部门对每日县(市、区)上报的现场核查情况,逐一进行复核。对复核不通过的县(市、区),采取电子督办单的形式予以退回,并提出具体要求,重新核查反馈。
帮扶指导与执法监管有机结合。在做好执法监管工作的同时,积极适应疫情防控常态化需要,持续深化“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分包5家重点企业,带队开展入企帮扶;每个处室(单位)和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都明确了分包责任,发挥各自业务优势,开展精准帮扶,共包联企业1522家(次),出动帮扶人员5953人(次),培训企业人员553人(次),向帮扶企业提供意见建议651条,为企业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