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装修行业蓬勃发展,随着而来的工程受伤事故也屡见不鲜。装修工人为城市增添了无数个温馨的家,他们却不知拿什么来保障自己的安全。
装修工人频频受伤,与其自身安全意识淡薄有关,但行业规范缺乏也是导致工人安全事件不断的一个重要原因。
目前,与装修工人建立关系的主要为两类群体,一类是装修公司,另一类则是业主。但业主与工人的合作一般都是谈谈工钱而已,并不会十分重视工人的安全问题。而多数装修公司都是通过与包工头签订合作协议,然后待公司承接业务后再由包工头召集工人进行施工。装修公司与直接施工的工人很少会签订合同,更不会向工人嘱咐相关安全事项。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为工人的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第一,装修工人缺乏安全培训。因为多数工人都非装修公司的“正式工”,这就使得工人在施工前很少有机会接受施工安全培训,从而导致工人安全意识薄弱,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不够敏感,在施工时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
第二:施工过程缺乏监督、提醒。首先,业主作为装修“门外汉”,自己对装修安全认知尚十分有限,所以对于帮装修工人规避安全问题的事他们很难起到积极作用。
那么,装修工在工作中受伤,业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呢?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通俗地讲,如果包工头找来的装修工人在工作中受伤了,这个装修公司或者包工头又没有相关施工资质的话,那么业主就因为选任过失而需要承担赔偿责任。